随感之二百零九
《海牙国际仲裁庭—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不要混淆《海牙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前者没有后者权威,后者是联合国的的一个机构;前者是一个民间调解组织,成立至今117年总共也就受理了16件仲裁案,基本就是一个无人问津的组织,它与联合国没有任何关系。
我外交部的新闻司、条约法律司,还有社会科学院、高等院校的一些国际问题研究机构等三年多来竟然都没向国民说清楚,不知是为何故?只是傲慢地重复:“不参与、不承认、不接受!”三不政策,不知是出于什么考虑、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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